商洛广播电视台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办台、办网。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贯彻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注重和引领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等平台,组织开展宣传报道,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
      (三)加强与中央、省级及其他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讲好商洛故事,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四)负责管理运行上级指配的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新闻网站、APP、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办好广播电视和新媒体节目,引导社会热点和舆论。负责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进多媒体融合发展。贯彻执行广告发布政策,发挥传媒优势,积极发展广播电视产业。
      (五)负责组织和实施市级广播电视采、编、播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上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做好中、省、市广播电视转播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和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所属国有企业的领导和管理。
      (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组织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闫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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