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及概况信息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和群团工作;负责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信访接待、应急值班、脱贫攻坚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编制、干部培训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孔兰   

联系电话:0914-2312402

2.文化艺术科。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市重点艺术创作与艺术精品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组织、指导、管理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艺术活动,负责演出安全监管;扶持文艺精品创作、文艺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业务开展和群众性文化工作,推进文化艺术进景区;负责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实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开展文化事业对外交流合作。

负责人:林坤

联系电话:0914-2331503

3.旅游发展科。拟订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市、示范县(区)创建;指导推动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化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统筹推进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统筹推进“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和旅游业信息化建设;推动旅游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市旅游品质;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工作;负责旅游产业扶贫工作。

负责人:谷春峰

联系电话:0914-2392227

4.文物科。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做好保护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物保护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指导监督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组织开展文物普查、管理、保护、维修、利用等工作;负责考古研究、发掘及考古勘探管理;负责全市博物馆藏品管理、修复、养护、陈列展示和馆际交流协作。

负责人:卢军霞

联系电话:0914-2328557

5.广播电视科。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的指导和监管;负责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质量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和评奖评优活动,推进广播电视的评价工作;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负责人:肖晓

联系电话:0914-2313929

6.宣传营销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宣传营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策划、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宣传营销、节庆活动,组织参加各类文化和旅游节会,指导县(区)开展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客源市场调研开发和线路包装推介;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纪念品、宣传品开发;负责文化事业和旅游业信息发布、对外宣传、咨询服务和自媒体网络平台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人:张召

联系电话:0914-2986897

7.项目资金科。负责全市文化事业、旅游业和文物、广播电视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利用;负责项目策划储备和项目库建设,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指导推动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推动行业科技创新;统筹管理文化事业、旅游业和文物、广播电视发展资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何毅

联系电话:0914-2335640

8.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督促指导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指导基层文化阵地和文化事业、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张凌云

联系电话:0914-2387708

9.综合执法科。组织、推进和行使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开展监督检查;负责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涉及的全市性、跨区域的违法行为,协调督办重大案件;负责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生产经营行业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监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实施工作;指导、监管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承担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事业、旅游业和文物、广播电视法治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文化事业、旅游业和文物、广播电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制定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人:张亚东

联系电话:0914-218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