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解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陕西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陕西的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陕办发〔2020〕2号)。

      一、编制背景

      陕西是中华民族及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点密度大、数量多、等级高,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等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文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举措,更是指导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要遵循。为了更加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充分发挥我省文物资源重要价值,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坚定文化自信,提升陕西对外文化影响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实际情况,联合印发了陕西《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

      二、编制思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视察要求和关于文物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入挖掘历史文物中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彰显陕西在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影响力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使文物工作成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需要、提升陕西国际影响力的积极力量。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在新时代做好我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等方面进行编制,重点强调在我省如何开展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全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我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开展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提出我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的具体任务。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法规体系、监督落实等方面为方案实施提供了保障。

      其中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是该方案的核心内容,根据《若干意见》提出的十六条改革任务,结合陕西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细化为16 条36项贯彻落实的具体内容和措施,突出了四大重点:一是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认知传播方式;二是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坚守文物安全底线;三是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推动文物工作融入现代社会和生产生活;四是深化对外文物交流合作,增强陕西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中的作用。

      四、方案亮点

      根据按照中办、国办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该方案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导向和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亮点:

      1.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视察要求和关于文物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在《实施方案》中。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将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视察陕西时,对我省文物工作提出的“四严”要求、“扎实推进文化建设”指示精神作为《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将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敦煌座谈会时对文物工作做出的指示,以及在河南考察时提出的保护黄河文化的要求,及时补充到《实施方案》中。

      2.将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作为《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文物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中办、国办在关于文物工作的文件中,多次要强调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明确提出要将“要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国家文物局曾专门指出我省“尚未将文物安全工作完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因此,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将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列入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责任主体,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的绩效列入了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年度考核内容。

      3、将陕西文物工作特点结合在《实施方案》中,体现出鲜明的陕西特色。在36条具体措施中,大多都结合了陕西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提出了针对性任务。如明确提出要围绕“黄帝陵、秦始皇陵、延安革命旧址”的保护,守护好中华文明和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努力将陕西的重要遗产和相关设施推介为国家文化地标;提出将博物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广陕西博物馆法人结构治理国家试点经验;实施陕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建设长征文化公园;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构建和展示陕西新形象等。此外还在大遗址保护利用、博物馆馆建设、文物科技保护等方面丰富了内容,提高了要求,以进一步巩固陕西文物工作的优势和特色。

      4.将为全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出经验作为重要目标。陕西作为全国文物资源大省、文物工作强省,有责任也有能力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中继续为全国做出表率。因此在《实施方案》中,将形成陕西经验作为陕西贯彻落实改革任务的一个重要目标。争取要在构建中华文明和中国革命标识体系,实证中华文明发展脉络,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土地储备考古前置、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鼓励社会参与、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取得经验性成果,为破解文物保护利用的改革重点和难点贡献陕西智慧。